各压力管道生产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第73号),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开展安全总监等人员信息归集工作的通知》(市监特设(司)函[2023]44 号)精神,按照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的工作安排,我协会决定开展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安全总监等人员信息收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集范围:
凡是经过我协会鉴定评审的吉林省境内在许可有效期内的压力管道生产单位:包括压力管道设计、压力管道安装及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
二、信息内容:
1.生产单位名称;
2.单位主要负责人;
3.质量安全总监;
4.质量安全总监联系方式;
5.各系统质量安全员姓名。
三、申报方式:
1.将上述信息以Word文件方式发送至邮箱710559869@qq.com。
2.截止申报时间2023年06月27日。
四、相关说明
1.单位主要负责人: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任命)的总经理担任。
2.质量安全总监:安装、制造单位一般由质量保证工程师担任,设计单位一般由技术负责人担任。
3.质量安全员:安装、制造单位一般由相关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担任,设计单位一般由审定人员担任。
4.质量安全总监不得兼任质量安全员,质量安全员最多只能担任两个不相关的质量控制岗位。
5.有多个许可类别(如既有压力管道安装、又有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的生产单位,应按许可类别分别设立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但不同类别的安全总监可以由同一人兼任,也可以分别设立,质量安全员同理。
五、协会联系方式
相关问题咨询联系电话:0431-88979399,联系人:黄林峰。
吉林省锅炉压力容器管理协会
2023年06月15日